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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開展助產技術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通知國衛婦幼函〔2024〕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規范助產技術服務,切實保障母嬰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實施辦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我委組織制定了《開展助產技術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照本標準加強對助產機構的能力建設和政策支持,構建促進助產機構高質量發展的政策保障機制。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結合《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校驗,按照本標準對現有助產機構進行審核。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4年5月2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