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重癥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24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政函〔2024〕3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臨床診療行為,提升醫療服務同質化水平,我委組織對重癥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重癥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24年版)》。現印發給你們,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專業質控組織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中使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重癥醫學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15年版)》同時廢止。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