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更新的公告2022年 第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管理,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兩個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對名單中涉及菌種分類和命名調整的,設置2年過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1. 《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8日 |
|
關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更新的公告2022年 第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管理,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兩個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對名單中涉及菌種分類和命名調整的,設置2年過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1. 《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