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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者不可恃己所長經略財物清代紀曉嵐所著《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了一則一位醫者欲以醫技滿足個人私欲而不顧患者死活的故事,結果醫者受到了嚴厲懲罰,給人許多啟發。 故事是說,安徽歙縣有一名叫蔣紫垣的人,以醫為業,此人“有解砒毒方,用之即痊”。按說有此技當救人為先,但蔣紫垣有個毛病——“必邀取重貲,不滿所欲,則坐視其死。”也就是說要請他解砒毒必須給予重資,否則不予以治療,任由患者中毒而死。有一天,蔣紫垣突然暴死,因他貪財不救而死于砒毒的患者有9人,所以在陰間被判九世服砒霜,以示懲戒。最后,他意識到了自己的過錯,雖然“吾悔晚矣”,但還是將解砒毒之方公布于世,希望以此贖罪——多救一人他就可以少受一世服砒霜之苦。其解砒毒之方是“以防風一兩,研為末,水調服之”。這個方是否有效且不說,但蔣紫垣最后能夠主動公開,表明已有悔過之心,只是未免有些太遲了。 無獨有偶。《閱微草堂筆記》還載有一篇《瘍醫》,大意是說南皮有位善治瘡病的醫生“藝頗精”,但“好陰用毒藥”即喜歡暗中給病人下毒藥,目的是向患者“勒索重資”,如果不能滿足他的要求就不給治療,結果就是患者“必死”。有一天,他的兒子被雷震死了,其后也再沒有人請他治病了。人們認為,一般的罪過上天只懲罰作惡者本人,只有罪大惡極者才殃及其后代子孫,這次上天沒有懲罰他本人卻將他的兒子震死,不是刑罰失當,而是對他更大的懲罰。 這兩個故事有相似之處,給人許多警醒。僅就醫技而言,一個“用之即痊”,一個“藝頗精”,醫技不可謂不高明,但兩人都有貪財的缺點。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愛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們竟以醫技要挾患者,一旦不能滿足他們的非分要求,患者就會有生命之虞,其所作所為令人不齒。老子有言:“人行陽惡,人自報之;人行陰惡,鬼神害之。”兩人的下場也證明了這一點。 有技無德非良醫,自古名賢治病,多有仁愛之心。即便不能做到“見彼苦惱,若己有之,深心凄愴。”但至少能做到“安神定志”“一心赴救”,鮮有“自逞俊快,邀射名譽”者,“恃己所長,經略財物”更被醫者禁止。以上兩個故事固然有迷信成分,但頗有教益,至今仍有教育意義——自古及今,一旦違背了為醫者的基本良知,便會遭到相應的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