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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認定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等醫院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通知國衛醫函〔2021〕115號
山西省、遼寧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衛生健康委: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和有關審批流程,我委對21個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的58所醫院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進行了現場審核。經審核,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等20所醫院符合條件。 根據審核結果,同意認定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心臟移植、肺臟移植執業資格;山西白求恩醫院腎臟移植、肺臟移植、胰腺移植執業資格;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心臟移植執業資格;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腎臟移植、心臟移植、肺臟移植執業資格;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腎臟移植、心臟移植執業資格;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肝臟移植執業資格;無錫市人民醫院肝臟移植、腎臟移植執業資格;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腎臟移植執業資格;徐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腎臟移植執業資格;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肝臟移植、腎臟移植執業資格;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心臟移植執業資格;江西省人民醫院心臟移植、肺臟移植執業資格;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心臟移植、肺臟移植執業資格;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心臟移植、肺臟移植執業資格;阜外華中心血管病醫院心臟移植執業資格;湖南省兒童醫院肝臟移植、腎臟移植執業資格;海南省人民醫院肝臟移植、腎臟移植執業資格;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肝臟移植、腎臟移植執業資格;遵義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心臟移植執業資格;貴州省人民醫院腎臟移植執業資格。 請你委按照程序為上述醫院辦理人體器官移植相關專業診療科目登記。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