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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國家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評審專家委員會換屆的通知國衛辦科教函〔2021〕1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委疾控局、應急辦、監督局,醫科院、中國疾控中心,教育部、科技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國家藥監局綜合司,中科院辦公廳,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 為適應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形勢,切實發揮專家在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和行政審批中的技術支撐作用,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在有關部門和單位推薦的基礎上,經過培訓、考核等程序,我委組織對國家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評審專家委員會進行了換屆。 第三屆國家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評審專家委員會由176位專家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并設專家委員會秘書長1人、評審秘書20人。專家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在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專家委員會日常管理,并組織開展我委職責范圍內的實驗室相關審批的專家評審工作。
附件: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