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7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年5月-12月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背景
醫療機構廢棄物管理是醫療機構管理和公共衛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會開展垃圾分類和處理的重要內容。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等有關部門決定以專項整治為抓手,規范醫療機構各類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處一批不法分子,斬斷醫療機構廢棄物黑產業鏈,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二、主要內容
專項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盛裝醫療廢物,未按照規定暫存醫療廢物;未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或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處置不規范;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二是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未按照許可證規定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未按規定及時收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醫療廢物的轉運和處置不符合要求;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三是其他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非法倒賣、回收利用和處置醫療廢物;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未及時清運、處理醫療機構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輸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等;醫療機構外輸液瓶(袋)回收利用脫離閉環管理等行為。
三、工作要求
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定了3個階段:安排部署和摸底調查階段,自查整改和推進工作階段,總結評估階段。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通知》對有關工作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二是做好宣傳工作,正面輿論引導;三是加強指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