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和指導各地規范實施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簡稱試點工作),加強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進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根據試點工作整體目標和2019年試點任務執行情況,2020年4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國家信訪局、中國殘聯以辦公廳函形式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2020年重點工作任務及增設試點的通知》。
2020年試點重點工作包括三方面13項任務。一是加強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具體任務包括召開領導小組會議,保障試點工作經費,開展多部門聯合調研評估,分級分類培育人才和建立人才信息庫。二是繼續完善社會心理服務網絡。包括繼續搭建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完善學校、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完善綜合醫院心理健康服務。三是繼續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包括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科普宣傳,加強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規范心理援助熱線服務,加強各部門各行業心理服務、為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及家屬等重點人群根據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機制,針對當地亟待解決的問題開展一項特色項目。
湖北省武漢市作為受疫情影響最嚴重地區,亟需開展相關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故在現有64個試點的基礎上,增設湖北省武漢市為試點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