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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不遵醫囑故事的啟示據《清代野史大觀·清代述異》記載,從前有一位患者,食量大得驚人,肚子越來越大,四肢卻骨瘦如柴、倦怠乏力,四處求醫竟然沒有人能夠治好。患者聽說鄰縣有一位名醫,就前去求治。醫生開了一方,僅有砒霜四兩,并沒有其他藥物。醫生囑咐他說:“你先忍饑不食兩天,然后再服藥,服藥時一定要一次服完,否則治不好。” 患者一看藥中有砒霜,心存畏懼,但考慮到醫生是當地的名醫,便決定將藥量減半服用。服藥后患者嘔吐不止,吐出許多六七寸長的蟲子,脹大的腹部有所減小,吃東西也少了。病情雖然減輕,但沒有全好,于是這位患者又去找名醫診治,醫生嘆息說:“你一定是沒有把藥服盡,所以致病的蟲子只殺死了一半,我無法救你了。”患者問再繼續服藥是否可以,醫生說:“不行。蟲子在餓了兩天后,一見藥就吃,用砒霜四兩正好可以殺死全部蟲子。現在沒殺死的蟲子產生了耐藥性,再服藥殺不死蟲子,只能把人藥死。但是不服藥,病不得治,結局也是死,沒有別的出路了。”患者聽了后,還是選擇把剩下的藥服下去,果然中毒身亡。 上述醫案是一個典型的患者擅自改變藥物劑量導致死亡的病例。一般情況下醫者的診斷是全面的,尤其是使用一些藥力峻猛的藥或有毒藥物,都是對藥量作仔細考量,并充分做好醫囑,需要醫患雙方極力配合。 在現實生活中,不遵醫囑的情況屢有發生,如川烏、草烏等藥物的先煎和同煎大有區別,若本應先煎而擅自同煎就會出現頭暈欲墜、惡心、嘔吐、咽及舌下麻木、肢體抽搐等中毒癥狀。因而在看病時,當醫生提出相應宜忌,患者不可孟浪從事,不然自食苦果,重者可危及生命。 上一篇白居易與荔枝核下一篇柴胡:誤食草根治瘟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