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導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包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職業健康技術服務人員及其服務對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等單位制定了《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本指引分為“總體要求”和“具體工作指引”兩個部分。
總體要求部分,從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要求,建立本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做好工作場所及相關場所清潔、消毒及通風,加強工作場所出入管理,建立技術服務臺賬,加強員工健康監測與管理,避免或減少人員聚集活動、提供并要求員工佩戴防護口罩等防護用品,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等方面做出了統一規定。
具體工作指引部分,分別結合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化學品毒性鑒定等五類技術服務的具體特點,圍繞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設備、重點人群,從儀器設備清潔消毒、外出采樣檢測及調查、樣品流轉、合理安排技術服務、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
來源: 職業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