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適應我國醫養結合機構(指兼具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發展的需要,規范醫養結合機構服務內容,提高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和幸福感,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委會同民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出臺了《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要求各地醫養結合機構參照《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規范服務開展,切實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質量。
二、主要內容
《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對醫養結合機構的基本要求,包括機構設置、科室設置、人員配備、設施設備配備、藥品配備、服務人員資質、環境等要求和參考標準。二是明確醫養結合機構服務內容與要求,對基本服務、醫療服務、中醫藥服務、護理服務、康復服務、輔助服務、心理精神支持服務、失智老年人服務等明確了服務內容和服務規范。三是明確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流程與要求,包括服務接待、老年人入院體檢、老年護理需求評估、老年人能力評估、中醫評估(具備中醫服務資質的機構)、制定服務計劃、簽訂服務協議、建立服務檔案、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等流程。
來源: 老齡健康司